市安委会印发《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 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
时间:2022-02-10 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市安委会印发《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进行集中治理,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方案明确,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梳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市安委会印发的《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照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大类突出问题和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四个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开展集中排查治理。要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等5方面、23条具体措施、74项重点任务推动实施。
方案强调,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拟增设由分管市领导担任主任、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作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常设委员会,领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并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方案要求,一要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时推动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二要围绕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三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导,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区、部门和单位进行警示提醒和工作约谈,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原文链接:http://yjgl.tj.gov.cn/SY5239/bjdt/202201/t20220127_5791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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