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全面推动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时间:2022-02-0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推广应用相关工作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面对新任务新要求,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及时安排布置,强化组织协调,落实专班专人,明确任务时限,工作有序推进。积极组织协调住建、人防、教育等部门研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和设施设置,明确部门职责,对照普查数据明确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及时交流反馈明确难点。在全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应急避难场所运维单位共同努力下,于2022年1月19日基本完成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填录工作 。
各地通过对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中避难场所数据进行的认真核实,按照实事求是和应录尽录的原则,截至2022年1月19日,全区应急避难场所共录入939处,审核通过939处,待审核0处,退回待处理0处,较之风险普查统计数据共核减32处,增加335处,审核通过数占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统计应急避难场所636处的148%。
强化应急避难(险)场所的建设和管理,规划和管理好包括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和安全水源在内的应急避难场所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及功能发挥,增强应急避险功能,是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为我区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和制度化管理提供了相对精准的基础资料。
下一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围绕应急避难场所制度标准、规划建设、运维管理等方面,加强研究谋划,推进应急避难场所的高质量发展。一是对已录入的应急避难场所信息,要逐一再审核再确认,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建立退出机制,确保避难场所名称、面积、功能等相关信息规范准确,确保发生灾害时能投入使用。二是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使用,推广好、应用好和管理好系统,发挥为应急指挥调度提供保障和公众查询提供服务的作用。三是加强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督促产权单位和运维单位在应急演练、应急设施维护、物资储备、用水、用电等日常管理运维上下功夫,确保平灾功能快速转换、正常使用。
各盟市应急避难场所填报情况
序号 | 盟市 | 数量(处) |
1 | 呼和浩特市 | 68 |
2 | 包头市 | 116 |
3 | 乌海市 | 30 |
4 | 赤峰市 | 125 |
5 | 通辽市 | 37 |
6 | 鄂尔多斯市 | 68 |
7 | 呼伦贝尔市 | 50 |
8 | 巴彦淖尔市 | 94 |
9 | 乌兰察布市 | 73 |
10 | 兴安盟 | 130 |
11 | 锡林郭勒盟 | 111 |
12 | 阿拉善盟 | 37 |
原文链接:http://yjglt.nmg.gov.cn/yjt_index/yjt_ywdt/yjxw/202201/t20220120_1997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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