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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应急管理局对2021-2022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时间:2022-02-10 来源: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锦州市应急管理局对2021-2022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为加强救灾资金管理,确保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和运行安全,充分发挥救灾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广大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锦州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督查组,对全市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详细了解各县(市、区)工作进展,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实施精准救助,尽快将资金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入户核对等方式,实地查看掌握各县(市、区)2021-2022年度救灾资金发放使用管理及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掌握救助对象确定、救助资金分配、分类救助标准、救助台账建立、救助金额公示等环节开展情况。督查组还直接入户走访,了解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安排和资金打卡到户情况。从督导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县(市、区)能够较好开展救灾资金发放使用及冬春救助各项工作,做到救助对象确认程序清晰,落实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精细资金管理,建立救助台账,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目前,各县(市、区)已将冬春救灾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户。

  督察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好相关职能,进一步关注关心各类困难群众,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冬春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越冬、安全过冬、祥和过节;要注意跟踪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对实施冬春救助政策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受灾群众,协调民政部门将其纳入社会救助范畴;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加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理解,提高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yjgl.ln.gov.cn/gsaqscdt/202201/t20220121_4495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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