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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五类风险 防范十一类事故

时间:2022-02-09 来源: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记者孙寰宇)为切实提高安全防范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全省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日前,省安委办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关注五类风险、全力防范十一类事故。

   省安委办提示,今年一季度重要节日、大型会议活动、极端天气和企业停工复产情况较多,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易发多发。针对节会相连“突发敏感”风险,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疏堵结合,强化执法检查,做好安全防范;针对极端天气“多发频发”风险,相关部门要强化预警预报,防控风险隐患;针对持续生产“超强负荷”风险,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帮扶指导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合理制定产能目标,确保人员与设备双安全;针对停产复工“疏忽蛮干”风险,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负责人在停工复产关键时期现场盯守,禁止仓促停开工;针对干部监管“放松懈怠”风险,各级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省安委办提示,全力防范道路运输“恶性伤亡”事故、冰雪活动“淹溺”“伤害”事故、各类“伤害”“打击”事故、施工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城乡消防“火灾亡人”事故、城镇燃气“泄漏爆燃”事故、高温蒸汽“锅炉爆炸”事故、矿山领域“冒顶片帮”事故、一氧化碳“意外中毒”事件、烟花爆竹“爆炸”“火灾”事故等十一类一季度易发事故,并提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警示教育,防止重蹈覆辙。要强化源头治理、强化本质安全。要强化执法检查,真正严惩重罚。要强化工作创新,压实各方责任。


原文链接:http://jlrbszb.dajilin.com/pc/paper/c/202201/14/content_3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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