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化工调查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2-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各市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1年是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安排,自治区安委会印发了《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总体实施方案》,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作为全区安全生产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工作来抓,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有关攻坚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2021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狠抓重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逐一攻克,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有力保障了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中向好。今年1-12月,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88起、死亡1527人、受伤1251人,同比减少942起、332人和992人,分别下降32.15%、17.86%和44.23%,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全国19个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省份之一。巩固提升安全监管制度措施,形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共出台1775项制度措施。排查出突出问题477个,一般隐患574902项,已整改514147项,整改率89.4%;重大隐患1224项,已整改1022项,整改率83.5%。停业整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2262家,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447家。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高位全面部署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分别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自治区安委会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总体实施方案》,明确自治区层面10项重点攻坚任务,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提出本地、本部门3至5项重点攻坚任务,同时注重持续督导推动全区攻坚行动有序开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安委会名义印发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措施细化更加到位。南宁市党政一把手及时组织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难点问题,多次带队深入基层一线检查调研并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柳州、贵港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分析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地质灾害点多、村寨防火形势严峻、各类企业特种设备多的实际来制定方案。桂林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到市重点行业监管部门调研,专门听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情况汇报。梧州、崇左市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北海、百色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防城港市将推进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钦州市委督查考评办与市安委办针对问题建立了安全生产问题联合督办机制,对专项行动发展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开展督查检查,狠抓问题整改。河池、来宾市形成由市长亲自挂帅,市安委办、市应急局牵头抓总的组织架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集中攻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专题研究确定重点攻坚任务。自然资源厅统筹协调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落实,成立了厅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安委办,明确了厅安委会、安委办以及成员组成、工作职责等内容。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每季度召开安全防范部署会议,同时召开现场推进会,采取以点带面,形成示范引领作用;开发建立全区建筑工程“智慧安全”平台并大力开展试点,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监管试点,在全国首创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针对地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评价试点,促进全区建筑施工攻坚取得明显成效。交通运输厅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采取集中办公和实体化运行,制定工作制度,挂图作战,组织专项督查,集中力量开展攻坚,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巡查,部署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建立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表扬机制,压实各级水利系统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工作引导,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水平。农业农村厅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推进全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专题研究、专题部署,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卫生健康委党组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应急厅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办公会专题研究攻坚推进情况,多次带队深入企业一线现场指导。市场监管局党组和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局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会,审定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方案,推动集中攻坚行动落实落地。广西海事局将安全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考核评判的重要标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广西消防救援总队主动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检查指导消防工作,同时坚持典型引路的工作模式,助推集中攻坚行动取得成效。

  (二)深入学习,树牢安全红线理念。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措施,确立正确摆位导向。通过主题党日共建活动、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形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三年行动的政治自觉。各地纷纷成立党员先锋队,让“党旗飘扬在一线、堡垒构筑在一线、党员冲锋在一线”,构筑坚强的“红色屏障”。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八桂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大讲堂、应急科普大篷车进校园和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运用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知识普及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全区组织开展“应安联杯”新安法知识竞赛和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营造浓厚学习争先氛围。邀请专家进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有关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服务。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责任,提出安全培训考核“六严格”与“十严禁”要求。

  (三)严格责任,狠抓防范措施落实。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同时,根据事故暴露出的责任悬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厘清山区道路、农村房屋、“三无”船舶等行业领域的部门监管责任。制定2021年度市级党委政府、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自治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指导、督促、抓好对设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自治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促各地各部门早准备早部署,以考促安,推动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宣贯新安法,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风险辨识评估能力,提高安全素质技能。督促各类企业逐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各地区和各类企业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企业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达标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企业安全软实力。

  (四)突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攻坚。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紧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发现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实施集中攻坚,强力推进自治区层面10项重点攻坚任务、各市5-10项重点攻坚任务和自治区有关部门1-3项重点攻坚任务,通过定期通报、跟踪督办、督导检查、监管执法、考核巡查、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经验做法等措施,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全年共组织开展9轮全区性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对发现的1476项问题隐患进行全区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推动各地各部门和企业抓紧抓牢复工复产、重要时段24小时值班值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工作。及时通报全区典型执法案例,纳入自治区级失信惩戒管理企业10家,移出惩戒管理6家。全区各级应急管理实际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225个,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2577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47660份,实施行政处罚3212次,罚款1.62亿元,同比上升23.3%。其中日常监督罚款5793.24万元,同比上升37.1%。

  (五)打牢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印发《广西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快“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实施,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推进自治区安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设区市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完善并发挥全区危化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动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出台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深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推动淘汰退出灾害严重以及落后煤矿。全面淘汰地下矿山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深入推进地下综合管理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

  三、存在问题

  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三年行动离中央和自治区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认识上还有差距。一些地区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领悟不深不透,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够牢固,对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视不够、研究不透、推进不力。二是任务措施针对性不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不够明确,没有突出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特点,照抄照搬上级方案,落实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三是集中攻坚不深不实不细。在深入推进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上,一些地区和部门在贯彻落实上存在层层衰减、弱化现象,工作推进停留于敷衍了事,抓不住关键要害,没有解决根本性、深层次问题。四是三年行动整治标准不够高。一些地区和部门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分析研判不够到位,对一些重点、难点、痛点问题没有对标对表坚决整治到位,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成效不明显。

  四、下步措施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还将迎来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022年是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分析研究把握风险防控规律特点,以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为主要抓手,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好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收官战,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一)持续攻坚创效。对“百吨王”、独柱墩桥梁、货车农用车载人以及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矿山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交通施工领域违规违章行为、大型货运车违法活动、农业农村畜牧业沼气中毒等已经破题的深入攻坚,对水上交通事故、矿山违法盗采犯罪、高危行业领域劳务派遣用工等没有破题的重点突破,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破解深层问题。

  (二)巩固深化成果。巩固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检查、非煤矿山重点县分片联系指导、消防“生命通道”联合执法、道路交通安全“红黑榜”等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小区消防安全“街长制+微治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等措施,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

  (三)强化监管执法。要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把监管执法着力点放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法人责任落实上,聚焦易引发事故的非法采矿窝点、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建筑无资质施工、火工品违规存储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地图”,“一企一策”帮助整改重大隐患,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精准治理风险。

  (四)狠抓基础提升。要扎实推进基础建设,围绕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聚力攻坚,积极推动高危行业改造升级,加快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用,持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实现防灾减灾能力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从传统治理到现代“智”理的转变,根本降低风险。

    

  附件:1.自治区层面10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情况

  2.各市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经验做法

  3.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重点攻坚完成情况及经验做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

  附件1

    

  自治区层面10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情况

    

  一、河池市大厂矿区重大致灾因素治理集中攻坚

  完成对井下积水成、含水层、岩溶带、废弃巷道进行调查,绘制水文地图。设立地压监测机构,利用井下声发射监测系统对矿区井下重点生产区域进行地压监测,通过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制定相应措施指导井下作业。成立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防范透水事故。

  二、系统防范农村山区公路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攻坚

  在全区持续开展“春雷行动”“夜鹰行动”“雷霆行动”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农村地区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2.4万起,同比上升120%;开展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共查处货车超载78015起、货车非法改装57563起,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开展危险路段挂牌督办14处,全部完成整改;全区完成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1183个建设,乡镇覆盖率达100%。

  三、系统防范涉“两客一危一重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攻坚

  自治区安排专项补助资金4335.4万元,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全区共26840辆,已安装26436辆,安装率98.5%;加快建设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开展道路危货运输全过程监管平台建设试点,目前已有136家企业注册且不断动态增加中,实现了运输全过程的可视可控;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安全考核综合报考率为100%、通过率为99.8%;推动道路客运结构调整,淘汰卧铺客车189辆,完成2021年度全区接驳运输876条客运班线和1084辆(次)车辆信息核实;推进184家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自建房“小火亡人”问题治理集中攻坚

  全区14个地市和113个县(区)制定了老旧小区“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方案,全区2496个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道安全治理;发动基层网格排查居民自建房火灾隐患,全区共排查居民自建房340余万栋,自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9.9万栋,自建出租屋10.6万栋;推动各市、县(区)投入1.2亿元经费,将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等55个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印发《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方案实施细则》,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系统防范隧道工程施工事故集中攻坚

  共组织对有隧道施工的28个项目开展督查和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累计收录上报红线问题线索297条,全部整改闭环;排查整治隧道施工方面突出问题,隧道工程总体质量指标抽检合格率由2017年上半年的94.6%提高到现在的99.56%;开展施工工地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高速公路隧道、桥梁、高路堑边坡等工程施工基本实现标准化,高速公路的服务区、收费站、重要桥梁及隧道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六、系统防范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集中攻坚

  印发《广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2020-2022年)行动2021年度实施方案》,并建立《广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环境问题清单》。开展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问题督导,组织调研组赴崇左、贵港等市督导调研问题整改,已推进问题整改,并排除环境风险隐患。11月—12月,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期间,同时就各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就各市排查整治阶段发现的存在问题的整改和排除环境风险隐患的情况进行督导。

  七、强化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管理集中攻坚

  目前《关于加强广西新建石化和化工生产项目准入管理(试行)的通知(报审稿)》已正式上报自治区政府,待政府批复后正式印发。

  八、系统防范起重机械设备事故集中攻坚

  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区建筑起重机械全部纳入广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并严格监管,目前已备案起重机械5578台、起重机械管理人员1606人、特种作业人员22353人,各地录入系统的安全检查1544台次、维修保养1997台次、安装自检验收10033台次;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监督巡查,住建厅今年已组织3次专项检查,共涉及塔式起重机171台、施工升降机91台、物料提升机20台。5-6月间组织开展了全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管培训宣贯会议,全区14个设区市共计1300多人参加。10月,住建厅又组织开展了全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共检查机构7家、现场起重机械设备14台。

  九、系统防范水上渡运、旅游安全事故集中攻坚

  海事部门深入调研辖区乡村渡口渡运安全管理现状,推动将乡村渡口渡运安全基础建设正式纳入到乡村振兴战略;将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泗洲岛船舶非法载客休闲旅游隐患整治纳入自治区层面挂牌督办,在长洲水利枢纽禁航区外设立3个渡口已获批复;钦州市人民政府已专题研究解决三娘湾非法载客有关问题,推进隐患整改;防城港市依法依规对防城港西湾水域无证船舶非法载客行为进行打击整治,目前西湾海域非法载客现象已基本消除。

  十、系统防范露天采石场事故集中攻坚

  开展全区砂石采矿权设置不合理。“半边山”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截至目前,根据各市、县摸底调查情况,全区存在“半边山、一面墙”的矿山有430座,其中,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整改矿山296座,自查发现的问题矿山134座。目前通过关闭退出、矿山整合等方式已完成整改的矿山有95座,正在整改的矿山335座。开展采石场开采工艺和设备、地面工业建(构)筑物和设施突出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将严厉打击10类严重违法行为和排查整改48项重大事故隐患作为整治重点。83座“一面墙”重大隐患采石场整改完成28座,列入关闭整合43座,正在整改12座。

  
  

  附件2

    

  各市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经验做法

    

  全区14个市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各市除积极推动自治区层面10大重点攻坚任务完成外,还结合本地实际,明确5~10项重点攻坚任务,全区14个市共109项攻坚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推动各项攻坚任务的完成,主要经验做法如下:

  一、南宁市

  以五个“率先”(率先在全国首创电子诚信卡、率先在全区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南宁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率先在全区打造“互联网+交通运输安全”综合监管新模式、率先在全区出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处置标准》、率先在全国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各项攻坚任务落地落实。

  二、柳州市

  以鹿寨县为基础,打造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手段应用示范县,并打造3个以上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手段应用示范路口或路段;就曾发生事故、存在深基坑、高大模板的项目统计列表,形成“严管工程”名单,加强监管;组织专班对柳江区、柳南区等交通运输事故多发的城区“开小灶”。

  三、桂林市

  道路运输方面,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实现了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目标。

  四、梧州市

  城镇燃气采取“监管干部+专家”的形式,累计开展11次督导检查,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36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采取联合乡镇、街道等基层力量,累计排查自建房约19万家,将排查隐患情况及时录入综治平台系统,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自建房“小火亡人”事故。

  五、北海市

  建立信息通报共享、联动执法等合作机制,强化沟通协作,形成水上交通安全共管共治共享综合治理格局。深刻汲取北海“8·9”排筏翻沉事故教训,牵头开展水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组织将“东方公主”安全拖离北海水域,消除了困扰辖区10年之久的安全隐患。不断修订完善LNG船舶“绿色通道”制度,依托“互联网+”,综合运用VTS指挥、无人机监控、海巡船护航等“陆海空天”一体化手段,保障危险品船舶运输航行及靠离泊安全。

  六、防城港市

  通过不断强化“2个3+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常态化、安全隐患抓拍有奖机制形成制度化、城市安全防控工作全面推进实施、加强宣传培训提升防护能力等方式,突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集中整治、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集中攻坚完成。

  七、钦州市

  创新实行“双向挂职”干部使用机制,在全市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的情况下,市应急局通过与企业互派中层干部挂职的方式,有效促进技术互补和沟通交流,推动各行业领域持续抓好问题隐患排查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工作,通过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八、贵港市

  “六聚焦”抓集中攻坚,打造“1345”消防安全模式(主体责任“1条主线”贯始终,联合排查、精准排查、会商排查“三种排查”挖风险,领导带队抓整治、厘清责任抓监管、统一标准抓治理和联合协同抓检查“4项措施”压责任,技术手段升级化、内部防控规范化、管理体系创新化、园区保障高效化和处置训练常态化“五位一体”提能力),持续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九、玉林市

  通过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突出镇村”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镇村”专项整治行动、“基层组织建设问题突出镇村”专项整治行动、干部作风整治专项活动、安全生产和“打非”工作责任倒查专项行动等五项行动,推动烟花爆竹“打非”见成效。

  十、百色市

  通过召开全市工贸行业安全警示约谈会、全市工贸行业(金属冶炼)安全监管检查现场会等方式,强力推动全市工贸(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十一、贺州市

  通过建设智慧交通系统、智能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站、贺州市智慧电梯立体监管平台、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中心等方式,推动“互联网+监管”,不断创新建立监管执法新模式。

  十二、河池市

  将“消防工作有人管、消防设施有人建、火灾隐患有人查、火灾发生有人救、消防知识有人讲”的“五有”工作模式衔接并纳入乡村振兴五年规划,涌现出南丹里湖瑶族乡、罗城“仫佬家园”、都安八仙安置区、东兰“向阳新村”等一批“五有”示范小区,“五有”工作经验得以在全区推向。

  十三、来宾市

  通过召开会议、请专家把脉等方式,以及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来宾市共查出40多家涉危险废物企业存在安全问题隐患,完成整改率接近100%;对系统防范水上渡运、旅游安全事故所有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进行了评级定性并持续动态跟踪整改销项,闭环性较好。

  十四、崇左市

  通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排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召开龙州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现场会,推广龙州县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攻坚任务完成。

  
  

  附件3

    

  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及经验做法

    

  自治区33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除积极推动自治区层面10大重点攻坚任务完成外,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1~3项重点攻坚任务,通过督导检查、跟踪整治、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推动各项攻坚任务的完成,完成情况及主要经验做法如下:

  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将北海市合浦县沥青烧制厂重车碾压输油管道隐患,以及配合事项加强化工项目准入管理,深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整治作为集中攻坚的三项具体任务。通过全面加强管道交叉施工治理、层层落实责任、指导和协调属地管道保护部门、做好全程施工管控等方式,目前北海市合浦县沥青烧制厂重车碾压输油管道隐患已完成整改。通过举办全区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班,组织全区发改系统相关人员进行石化化工产业政策学习,做好相关项目备案或核准,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广西新建石化和化工生产项目准入管理办法。

  二、自治区教育厅

  把校车安全、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重点攻坚任务。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严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超速等违法行为1800余起。实施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奖补资金政策,新增横州市、柳城县、浦北县等地由校车服务企业提供专业校车服务。加强与消防救援部门协作,打造了123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标杆示范学校,推行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制度,开展达标建设经验推广交流,并将季度达标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推广使用“广西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常态化开展各类专题安全教育活动。

  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获政府批准试行,并公布第一批11个化工园区名单。统筹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基础设施、地下管网和安全保障设施项目建设,截止2021年12月底我区统筹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厂房553个,2021年计划投资200亿,完成投资320.72亿,全年投资完成率160.36%。统筹推进工业园区地下管网项目245个,全年计划投资7.3亿,实际完成投资13.43亿,全年完成投资率达184%。

  四、自治区公安厅

  印发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狠抓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危爆物品大检查大整治、全区爆炸危险物品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统一行动等有效举措强化专项行动。涉枪涉爆案件事故多发态势有效遏制,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明显减少,枪爆危险物品管控严格规范。2021年1月至11月,共立案侦办涉枪涉爆刑事案件47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65人;查处涉枪涉爆治安案件107起,行政处罚105人。

  五、自治区民政厅

  结合全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会同多部门对全区1200多家养老服务机构、46家儿童福利机构、118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治安防范、食品药品安全等环节进行摸排检查。联合多部门出台《广西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筹措资金3450万元提升改造148家民办养老机构,目前已完成139家。出台《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开展验收工作,确保2021年示范创建达标率达到60%以上,依托“金民工程”信息系统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动态管理。

  六、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相关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培训等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以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我区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联合多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推进广西工伤预防五年行动。

  七、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不断改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形成“1+3+7”的制度体系,健全安全共同责任机制,强化矿产资源联合监管。同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机制,推动自治区政府构建包括公、检、法等部门在内的联动监管新机制。会同自治区应急厅印发《全区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对全区砂石采矿权设置不合理,“半边山”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针对露天矿山,以矿政管理“一张图”为基础,按照“动态发现、实时交办、月度分析、季度小结、年度总结”工作思路,在全区部署开展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推行科技管矿新途径,提升信息化监督管理水平。此外,高标准建设绿色矿山,引导矿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淘汰落后开采技术与设备,建设数字化矿山。

  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印发《广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2020-2022年)行动2021年度实施方案》并建立广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环境问题清单。2021年全区排查的企业数763家,发现问题的企业数595家。开展2021年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全区现场抽查评估共计141家企业,其中危险废物产生企业87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54家,通过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工作,就各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各市排查整治阶段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和排除环境风险隐患的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企业已全部整改。

  九、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印发全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深刻吸取区内外事故教训,自我加压,增加了系统防范燃气爆炸事故等6项集中攻坚任务。对10个设区市及8个县(市、区)燃气安全管理情况开展了12次明查暗访,检查项目73个,涉及燃气企业21家。会同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我区农房管控的实施意见》,推动印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厅际协调机制。出台《广西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制。加快推进“智慧安全监管”,在广泛开展试点基础上开发建设全区智慧安全监管平台,组织召开全区现场观摩会推广,目前试点项目覆盖了全区14个设区市。

  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增补任务清单,明确105项集中攻坚任务,紧盯交通运输领域“105项集中攻坚任务”和“9项重点、6项难点”,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加快平安交通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交通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推动系统防范涉“两客一危一重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攻坚,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共组织督导检查组4060次,检查车辆85858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4832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632家。排查出事故隐患4611处,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0处,完成整改3843处。公开曝光79家,责令停产停业8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456个,处罚罚款累计1661.8万元。通过开展平安工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实现全区公路铁路水运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结合“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系统防范隧道工程施工事故集中攻坚,隧道工程总体质量指标抽检合格率由2017年上半年的94.6%提高到现在的99.56%。

  十一、自治区水利厅

  部署开展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监督检测工作,委托质量监督检测单位对全区140个左右在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展质量监督检测;部署对全区重要水库、水闸、堤防工程实施全年(汛前、汛期、汛后)线上全覆盖、线下以“四不两直”暗访为主的监督检查。着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采集辖区范围内项目危险源、隐患、事故等安全生产信息,每季度对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价、监测、预警,推动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十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组织开展渔业船员防止商渔船碰撞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达到了“全覆盖”,今年以来沿海三市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专题培训25次,共培训渔业船舶船东、船长3100人次。实行值班瞭望制度、大中型渔船安全员配备制度、渔船编队跟帮生产制度和渔业船舶点验点名制度四制度有效防范遏制了商渔船碰撞发生。联合多部门对所管辖水域开展“三无”船舶整治工作,共拆解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载客农(自)用“三无”船舶110艘。对全区涉渔“三无”船舶现状及管理对策研究进行立项,组织专业单位开展全区涉渔“三无”船舶现状及管理对策研究,形成了广西涉渔“三无”船舶现状及管理对策研究报告和加强我区涉渔“三无”船舶安全管理措施两项成果。

  十三、自治区商务厅

  制定2021年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提出新任务新要求。组织各级商务部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商场主体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各级商务部门共成立检查组380个、出动人员1200多人、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500多个、排查安全事故隐患730处、督促企业整改隐患420处,进一步筑牢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防线。

  十四、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突出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在汛期、暑期、重要节庆和会议等重点时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预警防范和隐患排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督促、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行动,组织文博单位消防安全集体约谈并签订责任书,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文物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全区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经营场所开展消防火灾防控宣教活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文化旅游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对各地文化旅游市场全面开展暗访评估,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

  十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以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为抓手,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大部分区直及部分市直医疗机构的消防系统与所在地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直接连接,卫生健康单位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将全行业职工消防培训纳入全员培训计划,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人、单位员工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通过送员培训和购买服务方式加快提升消防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的医疗、疾控机构持证上岗率,目前90%三级医疗机构完成持证上岗人员达标要求。

  十六、自治区应急厅

  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分析研究攻坚进展情况,着力推进自治区层面10项攻坚任务,强化重大风险隐患防控。同时紧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煤矿方面,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开展矿山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汛期水害防治专项整治、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创建达标等方式推动攻坚任务完成。非煤矿山方面,对全区砂石采矿权设置不合理,“半边山”(包括未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台阶式开采、同一独立山头已设置两个及两个以上采矿权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危险化学品方面,深化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大型油气储存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细化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抓好小化工企业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分类整治。烟花爆竹方面,强化重要时段督导检查及安全监管,压实各级各部门烟花爆竹“打非”责任;扩大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排查范围,不断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力度。组织召开3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及全区视频调度会,不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全面排查涉及彩菊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出19家批发企业涉嫌采购非法生产彩菊产品,已督促各地对企业进行逐一整改;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结构调整,推进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退出。工贸行业方面,强化督导检查及执法工作,防范风险化解。按照“逐企、逐项、逐设备”要求,采用“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反馈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工作模式,全区已完成218家企业专项执法;通过召开全区工贸行业约谈警示视频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系统评估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方式,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深入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企业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情况纳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要点,推进企业“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目前,全区共有245家工贸企业正在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十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组织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已组织对全区17家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进行证后监督抽查。深入开展打击翻新“黑气瓶”铁拳行动,处置来源不明气瓶2.4万只,扣押槽罐车4台、非法运输车辆50台,有效杜绝过期瓶、报废瓶流入市场的隐患。督促油气管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管道安全主体责任,目前自治区内的国家管网4286km及省属企业管道284km的长输管道已全部开展定期检验;全区公用燃气管道(6951km),定期检验有效期内管道4563km,其余1046km公用管道已制定计划。组织开展全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全区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全区14个地市共检查了机动车检验机构208家,依法对6家机构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十八、自治区广电局

  定期召开全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通气会布置工作,转发相关文件等措施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引导,协调、指导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好消防宣传报道工作。刊发《宣传提示》23期,其中有82条涉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内容。

  十九、自治区体育局

  紧密结合体育行业的特点,聚焦大型赛事活动、体育场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彩票发行管理、运动训练管理(含反兴奋剂工作)、运动员宿舍、住宅小区(含危旧房)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区拟举办赛事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了赛事清单,对赛事举办安全隐患和风险点逐一梳理,完善风险评估,同时,要求高危项目赛事即刻停办,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后方可重新启动举办。

  二十、自治区林业局

  先后印发2021年全区林业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要点等制度,构建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组织3期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全区400余人。开展国有林区玻璃栈道清查,梳理当前玻璃栈道安全监管情况。督促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管理单位加大对滑道、漂流等高空高速高风险游乐设施项目和旅游观光车、游船安全隐患排查,严格举办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编制印发火案典型案例资料汇编1万余册,局领导带队,深入森林公园等单位发放宣传资料。

  二十一、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

  建立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演练常态化制度,举办全区粮食仓储安全和安全生产培训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30余场,参与演练人数600余人次。印发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共出动工作人员500人次,检查粮食企业400家,排查问题隐患200余处。

  二十二、自治区药监局

  组织召开全区“两品一械”风险监管业务工作视频会议,印发2021年全区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对药品高风险品种和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检查次数频率,对有举报产品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生产的企业,100%进行现场检查核实,防控药品生产质量风险。探索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社会共治的新模式,组织部署安全治理专项整治,实施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全面提升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以疫情防控产品为主要目标,强化对全区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管,扎实开展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

  二十三、自治区供销社

  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风险、危旧房屋隐患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解决系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举办全区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集中攻坚现场会,针对烟花爆竹行业风险开展现场教学,进行烟花爆竹仓库消防演练,提升系统安全应急水平。

  二十四、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推动全区14个地市和113个县(区)制定了老旧小区“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方案,6127个住宅小区按标准施化消防车通道标识,2496个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道安全治理;推动129家集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发动基层网格排查居民自建房火灾隐患,推进居民房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全区共排查居民自建房316万栋,自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9.9万栋,自建出租屋10.6万栋;集中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除火患工程,完成排查高层建筑24328栋;地下地下商场、轨道交通、管廊完成风险评估390处,开展综合性演练459处,组织对全区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创建情况复核等;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整治、消防设施改造内入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区老旧场所已完成整改7622处。推动229家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建立农村消防“五有”工作模式,全区共打造行业标杆单位990家。

  二十五、自治区地震局

  出台集中攻坚方案,全局共排查出各项问题43项,其中局机关23项,4个地震监测中心站20项,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拨出20万元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改。结合“安全生产八桂行”,组织人员对直属台站机构改革后组建4个地震监测中心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出包括电动车管理、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20项安全问题,检查组现场下发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清单、进度和目标成效,并指定专人跟踪督查,目前全部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十六、自治区气象局

  深入开展对防雷重点单位防雷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已基本实现对全区防雷重点单位的检查工作100%全覆盖。抓好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共对全区25家存在问题的雷电防检测资质机构和1家升放气球资质机构进行了约谈,要求资质机构严格按照规则制度,限期整改,认真开展防雷检测和升放气球活动。

  二十七、广西邮政管理局

  开展分拣设备安全和电动车消防两类突出隐患问题专项整治,督导各企业建立健全分拣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开展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分拣设备相关安全警示标识,自查企业本部及分支机构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与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约谈区内18家主要企业负责人,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邮政快递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将邮件快件分拨中心和营业网点火灾隐患作为全区邮政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任务。

  二十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

  成立工作专班,统计调度各产煤地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通报典型案例,多次组织召开专班会议,总结推进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集中攻坚工作的具体任务及进度表。印发广西煤矿“一优三减”实施方案、广西煤矿安全风险分类分级评定办法等10多个制度和措施,推进全区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规范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煤矿分级分类监察。严格执法,督促地方政府和部门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盯守和巡查”责任,倒逼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煤矿淘汰退出,淘汰退出落后产能190万吨。

  二十九、广西海事局

  开展全区客运安全大检查和问题公司集中约谈,重点打击无证驾驶、冒险航行、超定额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将渡运安全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联合打造“四好渡口”。研究出台长洲水利枢纽坝下航段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组织编制事故多发险滩航段“电子滩图”,制作西江干线部分航线《内河航行图》,解决内河险要航段船舶安全导助航问题。集中开展“三无”船舶专题调研,推动地方政府开展整治行动,清理拆解“三无”船舶464艘。

  三十、民航广西监管局

  结合月度安全形势分析会议情况,定期向辖区单位印发安全形势分析通报,指导防范和监控季节性极端天气、“大紧”后“大松”的风险等各类型风险和避免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工作制度,加大对突出隐患整治、重点风险管控的集中攻坚力度,动态更新“三个清单”,强化督导和按期销号。截至目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问题隐患清单存量问题是4条,均已采取相应等效措施进行管控,辖区整体安全形势平稳。

  三十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广西局

  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组织四七九处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逐项排查隐患,对于发现的隐患,提出对应的整改和管控措施,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整改前安全,推进火炸药仓库作业机械化试点工作,完成液压码垛车试点运行工作。强化“116专项”安全保障工作,优化方案预案,协商驻地公安部共同完善运输安全警戒措施,实行方案预案“三级审核备案”机制,建立出入库作业统计和安全日报告制度,落实作业期间安全督导。

  三十二、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

  修订完善2021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红黑榜”通报指标,将通报结果纳入自治区安委会对市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自治区政法委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全区动态社会安全稳定动态考评内容,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推动自治区挂牌督办15处事故多发路段完成整改并验收。持续开展“春雷行动”“夜鹰行动”“雷霆行动”等系列专项整治,充分依托公路防控体系,严管严查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重点车辆重点违法。2021年以来,全区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3%、7%和27%,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3%,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达到了“减量”和“控大”目标。连续3年酒驾查处量排全国前列,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全国前列,57座以上大客车和卧铺客车保有量持续下降,卧铺客车保有量减少量11次排全国第一。

  三十三、南方能源监管局广西业务办

  制定南方区域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紧密围绕《方案》中3个专题、19项任务,要求各电力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专项行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通过专项行动着力整治一批反复出现、反复治理的电力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根治一批“老大难”问题。

  


原文链接:http://yjglt.gxzf.gov.cn/gwgg/t1116243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环保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化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化工调查网 huagong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2780号-88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