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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时间:2022-02-10 来源: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填报单位:综合执法监督局                                                                       填报时间:2022年1月24日

  序号

  单位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办结时间

  1

  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代池坝煤矿

  检查发现企业存在18条违法违规行为。

  分别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六款等规定。

  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第四十五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等规定,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决定给予单位作出警告、处人民币贰拾万柒仟伍佰元罚款,处王云河人民币柒仟元罚款,处曾洪伟人民币叁仟贰佰伍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9月17日

  2

  兴文县天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发现企业存在15条违法违规行为。

  分别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三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等规定。

  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等规定,依据“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之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合并作出警告、处人民币贰拾六万伍仟元罚款,对股东(临时负责人)郭锡兴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9月20日

  3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企业存在14条违法违规行为。

  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政府令第216号)第八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政府令第216号)第三十八条等规定,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决定给予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警告,合并处人民币贰拾玖万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杨奇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8日

  4

  犍为塘坝煤业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企业存在13条违法违规行为。

  分别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等规定。

  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九十六条第三项等规定,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决定对单位作出警告、处人民币壹拾贰万柒仟伍佰元罚款,处陈勇(矿长)人民币伍仟贰佰伍拾元罚款,处费少东(总工程师)人民币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16日

  5

  雷波新洋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企业存在11条违法违规行为。

  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等规定,依据“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合并作出处人民币贰拾叁万肆仟元罚款,对你公司总经理张先春给予警告、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30日

  6

  邻水县宏源煤业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企业存在13条违法违规行为。

  分别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等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等规定,依据“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合并作出给予警告,处人民币贰拾贰万玖仟元罚款,对你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守斌给予警告、处人民币壹万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30日

  7

  荣县双庆矿业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企业存在8条违法违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等规定,对单位合并给予处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yjt.sc.gov.cn/scyjt/gongshigonggao/2022/1/28/765ef387921e400e95e62f37590197c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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