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支持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9-09 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贯彻《关于本市推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2〕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更好支撑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以下简称“长三角国创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0年3月,科技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布局建设综合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6月,经科技部批准,由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共同组建的长三角国创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为提升区域整体发展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提供综合性、引领性支撑。2022年3月,上海市正式出台了《实施意见》,提出了上海支持长三角国创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举措。为加快长三角国创中心建设,支持其运营主体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长三院”)创新发展,市科委根据《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在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编制形成了《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与特点
《政策措施》共十一条,从机构定位、治理结构、运行模式、载体建设、经费使用、人才队伍、市区联动、考评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推动长三角科创一体化的政策保障。
《政策措施》明确上海长三院是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的定位,通过若干创新举措赋能机构发展,有利于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促进长三角创新链产业链统筹布局融合发展,增强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策源功能,助推长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
二是打造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制度创新。
《政策措施》按照《实施意见》总体要求,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文件内容,通过机制创新,支持上海长三院以提供高水平科技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任务,构建集创新资源、技术需求和研发载体于一体、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
三是落实顶层设计、构建政策体系的具体举措。
《政策措施》与《实施意见》共同构成了推动和支持长三角国创中心建设的政策体系,从制度层面为长三角国创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系统的政策供给。其中,《实施意见》是本市推进长三角国创中心建设的顶层制度设计,《政策措施》提出了针对上海长三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支持措施,是本市落实长三角国创中心建设任务的具体举措。
原文链接:http://stcsm.sh.gov.cn/zwgk/kjzc/zcjd/bmjd/20220704/8b09ce0fa7284bbba9da5e319a14d7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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