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吉林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第二批)的公告
时间:2022-09-09 来源: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吉林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的实验动物许可证注销事项,符合注销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将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的实验动物许可证注销事项公告如下。
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申请停用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情况我厅现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应该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的情形,即有效期未届满但被许可人提前在许可范围内停止动物实验并主动申请注销实验动物许可证,现作出注销决定,向被许可人送达相应的《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收回相应许可证。
请相关单位自觉遵守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已注销的许可证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kjt.jl.gov.cn/xxgk/sgsgk/202208/t20220801_8528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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