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留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2-09-09 来源: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19号)要求,我厅对2022年5月1日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保留《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黑科发〔2011〕81号)等34件文件,废止《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技术依托单位权利、职责和义务>的通知》(黑科发〔2002〕9号)等13件文件。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7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ww.hljkjt.gov.cn/html/zwgk/TZTG/bjsx/show-33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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