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2022年第二批完成异地整体搬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的公告
时间:2022-09-09 来源: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赣高企认办〔2022〕11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和异地搬迁管理工作规程》(赣高企认发〔2021〕11号)的规定,经企业申请、认定机构审核、公示等程序,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已完成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的办理工作(附件),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公告。
江西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kjt.jiangxi.gov.cn/art/2022/9/5/art_27029_4133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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