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09 来源: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高校、科研院所:
为切实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高新区、自创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的通知》以及科技部6月17日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地方部署动员视频会议等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疫情防控“动态清零”总方针下,切实把落实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特别是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作为今年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动员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确保完成科技部给我省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任务数(全省总计3300人,其中各国家高新区2300人)。各相关单位需完成的科研助理岗开发任务数见《科研助理岗开发任务分解表》(附件1)。
二、主要任务
1.狠抓已有政策扎实落地。各相关单位要持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组织和指导服务,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根据实际条件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尽快报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真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切实发挥“科贷通”政策惠企作用,帮助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纾困解难并恢复发展。鼓励各地出台企业研发财政奖补配套政策。
2.出台靶向措施提质增效。各相关单位要不断加大资源集聚、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工作的力度,细化和完善政策举措,支持市场主体稳步发展。积极引进与主导产业契合度高、实力强的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等创新主体,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其他创新主体探索构建产学研创合作新模式新机制,通过场景驱动需求,推动高水平保就业促创业。
3.依托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各相关单位要发挥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作用,政府投资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费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大学生专场招聘活动,提出有针对性的岗位面向大学生推介,促进大学生就业。深度挖掘孵化机构、在孵企业的大学生招聘需求,鼓励其面向大学生开发科研助理岗、就业见习岗等岗位,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撑。
4.大力推行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实现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的要求,推动承担国家、省级、市级科技项目的单位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认真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积极动员辖区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2年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增强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相关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以及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切实落实工作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做到专人负责,为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提供相关资金、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请于7月1日之前,将承担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信息(填写附件2)报送至省科技厅。为便于开展工作沟通联络,请各相关单位责任人务必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江西科研助理岗”微信工作群。
2.做好信息报送。鼓励各地积极利用互联网招聘平台发布科研助理岗位(各招聘平台联系人见附件3)。根据科技部关于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的要求,6月30日前,需完成30%-50%岗位发布;7月20日前,完成全部岗位发布,并完成30%-50%任务指标;8月10日前,完成80%任务指标;8月30日前,完成全部任务指标。各相关单位务必于6月30日、7月18日、8月8日、8月28日前将科研助理岗位发布和落实数量(填写附件4)以及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信息(填写附件5)汇总后反馈省科技厅。请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报送信息渠道畅通,并确保报送的数据与区内单位报送教育部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系统数据一致。其他主要任务推进情况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动态报送至省科技厅。
各国家高新区相关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周名瑞、黎丹丹;电话:0791-86253496、86253831;工作邮箱:KJ86253831@126.com。
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各高校、科研院所相关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计划处,联系人:何杨、涂慧婕;联系电话:0791-86253961、86256845;工作邮箱:jxskjtfzjhc@163.com.
附件: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kjt.jiangxi.gov.cn/art/2022/7/1/art_27029_40165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8-08宿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生...
- 2025-08-07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
- 2025-08-06纵深推进规范执法与精准监...
- 2025-08-05齐齐哈尔召开生态环保重点...
- 2025-08-01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
- 2025-07-30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5...
- 2025-07-28李强出席2025世界人工...
- 2025-07-24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