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化工调查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政策解读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修订情况解读

时间:2022-09-09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一、修订背景

  为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签订、执行和管理,进一步释放科研活力,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省科技厅组织对2021年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粤科规范字〔2021〕3号)进行修订。

  二、修订依据

  (一)《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

  (二)《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

  三、修订内容与亮点

  (一)明确间接经费比例。根据《意见》内容,在任务书签订环节,明确“间接费用一般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30%,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60%”。

  (二)下放预算调剂权。根据《意见》中“(二)下放预算调剂权”内容,删除《细则》中“间接费用不得调增”内容,补充“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由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项目实际自主决定”等内容。

  (三)对经费管理进行优化。根据《意见》中“(五)加快经费拨付进度”内容,对经费拨付时间提出明确要求,新修订的《细则》里补充第十一条“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项目主管部门应协助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意见》精神,对经费管理部分文字进行优化。

  

  相关链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修订印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zcfg/zcjd/content/post_39923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环保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化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化工调查网 huagong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2780号-88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