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桂高认字〔2022〕8号)
时间:2022-09-0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征集一批高企认定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及要求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评审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广西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技术专家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件1)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高新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五)目前仍然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
二、征集方式及时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形式进行征集。请有关专家于2022年6月30日前登录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址:gxgq.gxinfo.org:88)注册填报相关信息,提供《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专家备案表》(附件2)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扫描并上传至系统。本次专家入库实行电子化审核,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专家在系统中提交入库信息,经过高企认定办审核后,系统会以邮件的方式将专家入库审核意见反馈至专家填报的邮箱。
三、有关要求
(一)专家库建设工作是保障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
(二)首次申请入库的专家在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点击注册,选择账号类型“专家”注册账号(已有账号的专家不需重复注册,如遗忘账号信息,可通过账号申诉功能找回),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此前已在库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均须登录系统更新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经签字盖章的《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专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
(四)高企认定办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在评审工作中履职不力的专家,将及时调整出库。
(五)专家库人选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名额不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闭合、陆艳
电 话:0771—5318614、5315120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kjt.gxzf.gov.cn/dtxx_59340/tzgg/t119267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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