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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3年青海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评审会的通知

时间:2022-09-09 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基础研究计划相关管理规定,定于2022年8月21日(星期日)、8月22日(星期一),组织有关专家对2023年青海省基础研究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团队项目、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进行会议评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

  1、参加评审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纸质申报书(系统自动生成,带二维码,双面打印)和相关印证材料(合作协议、实验动物许可、人类遗传资源批复等)一式8份。近三年已验收项目且结论为优秀的,需提供专家验收信息表1份。

  2、项目以PPT形式汇报答辩,主要内容:

  (1)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和意义;

  (2)主要研究内容、预期代表性成果与考核指标(项目完成技术指标、论文、专利、人才培养等);

  (3)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及创新点;

  (4)研究基础及项目负责人简介、项目组研究团队的群体综合素质即职称结构、专业结构和人才技术力量;

  (5)经费概(预)算情况。

  二、评审时间和地点

  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楼2号会议室(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4号);中科院青海盐湖研究所综合楼四楼414室、418室、五楼会议室、六楼会议室(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8号),具体答辩时间及会议地点见附件。

  三、评审要求

  1、项目汇报由项目第一负责人亲自到场答辩,在参加答辩时,参加答辩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第一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答辩的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第一负责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答辩,需提交事由证明及委托书,委托项目第二负责人代为答辩,如第二负责人亦不能亲自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需由本人答辩。

  2、每个项目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本次评审与经费概算审核同时进行。

  3、项目答辩时间10分钟,其中汇报时间为7分钟,专家质疑3分钟。

  4、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5、项目评审采取分组同时进行的方式,请汇报人员按照汇报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抵达会场。申报书、项目汇报PPT(电子版)及相关资料提交工作人员。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评审。

  联 系 人:史丹丹 杨军

  联系电话: 0971-6183576 0971-8244525

  

  附件:1.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会评一览表信息技术+装备与制造组.xlsx

  2.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会评一览表地质环境+能源材料.xlsx

   3.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会评一览表盐湖化工+药学.xlsx

   4.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会评一览表健康医学组.xlsx

   5.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会评一览表生态环境组.xlsx

   6.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会评一览表生物与农牧业组.xlsx


原文链接:http://kjt.qinghai.gov.cn/content/show/id/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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