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研科普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解读
时间:2022-09-09 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问题1:什么是青海省科研科普基地,哪些单位可以申报?
解读:青海省科研科普基地(以下简称科研科普基地)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或社会力量兴办的具有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宣传、教育功能,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
问题2:申报科研科普基地的条件?
解读:科研科普基地具有展示宣传科学技术和引导群众参与科技活动的功能,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以法人单位申报,基地负责人应为单位法人;
(二)具有不低于240平米的固定活动场所及基本满足科普相关活动的设施;
(三)具有开展科学教育活动的基础;
(四)一般情况下应常年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原则上开放时间每年应不少于60天;组织科学教育活动的次数不少于4次;
(五)有较好的研发工作基础和研发工作业绩,并已形成自主研发的可供宣传展示的产品;
(六)配有专兼职科技人员或讲解员;
(七)建立健全了科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有科普宣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且近三年内有稳定的科普资源(经费)用于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或科普研发;
问题3:申报科研科普基地需要哪些材料。
解读: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3份:
(1)《青海省科研科普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2)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3)科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4)其它证明符合认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资料。
问题4:科研科普基地的权利和义务?
解读:权利:对符合条件的,授予“青海省科研科普基地”称号,并对其开展的重点科普活动给予适当经费支持,用于科普能力提升。
义务: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自身特点,制作科普宣传品或科普作品,不断加强和更新科普基础条件建设,提高现有科普场馆和设施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科研科普基地功能。积极参加每年的“科技活动周”活动。
问题5:科研科普基地认定数量?
解读:每年控制在申报数的30%以内。
原文链接:https://kjt.qinghai.gov.cn/content/info/id/8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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