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技厅加强清明“五一” 廉洁过节教育管理
时间:2022-09-09 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为持续巩固“四风”和疫情防控工作成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防止节日腐败,倡导勤俭节约,提倡文明祭祀,加强疫情防控,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在清明、“五一”节假日来临之际,青海省科技厅印发通知,对“两节”期间作风纪律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教育引导,推动责任制落实,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动员教育、廉政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增强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要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增强个人健康意识,扛稳主体责任,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做到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统筹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及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高度的责任心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和疫情反弹,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安全过节的节日氛围。二要严明纪律要求,倡导文明过节。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文明过节、勤俭过节、文明祭扫、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自觉以身作则,遵规过纪,崇廉拒腐,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廉洁勤政文明过节。严禁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吃喝,公款宴请;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接受相关单位安排的宴请、游玩、踏青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人员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迷信活动,以及其他违纪违法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接受宴请,提倡廉洁文明过节、安全文明祭祀。三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节日期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举报电话、信访举报渠道,紧盯重点问题,开展精准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规定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严重顶风违纪问题,严格按照“一案双责”要求,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失职失责领导责任。
原文链接:http://kjt.qinghai.gov.cn/content/show/id/8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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