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机构评价准则》等3项福建省地方标准发布
时间:2022-12-09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作者:佚名
10月27日,我省发布了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归口管理,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技术转移机构评价准则》(DB35/T2069—2022)《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准则》(DB35/T2071—2022)和《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导则》(DB35/T2070—2022)等3项福建省地方标准。
《技术转移机构评价准则》规定了技术转移机构评价的评价原则、机构类型、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应用及持续改进,适用于各类技术转移机构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自评及第二方评价可参照执行。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技术转移机构完善管理机制、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培养服务人才,引导和带动技术转移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构建和完善技术转移体系。
《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准则》规定了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估的总体原则和要求、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评估与改进,适用于省属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科研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估工作,市属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科研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估工作可参照执行。该标准的实施将推动落实科研机构自主权,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充分激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导则》确立了评价服务原则,规定了评价人员与评价机构、评价方法、评价形式、评价服务流程、评价机构服务质量考核与改进等内容,适用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评价活动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的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高福建省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行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对确保科技成果评价活动健康有序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3个标准将于2023年1月27日正式施行。这些标准的编制和实施,将有效地推进我省技术转移标准体系的建设,为完善我省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我省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区域创新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kjt.fujian.gov.cn/xxgk/gzdt/zsdwdt/202211/t20221101_60318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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