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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科技厅领导督促指导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时间:2022-12-09 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11月25日,青海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海红主持召开厅系统疫情防控督促指导第一工作组视频会,认真落实厅系统疫情防控督促指导工作方案,传达厅系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听取相关单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对近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厅政策法规基础研究处、社会科技处、人事处,被督导单位省青藏科考服务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发展服务中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省环境科学院负责人及各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共1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当前既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又是临近年终岁末的重要时间节点,各单位、各部门、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全面将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同推进同落实,不折不扣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助力全省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迅速响应,进一步调整完善、细化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相关措施,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针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即查即改。二要做实内部管控。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严格落实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及闭环管理、应急值班、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抓实抓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三要做好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做好干部职工的管理检查,及时掌握干部居家隔离的动态,做好家属健康监测、异常报备管理等工作,切实截断疫情传播途径,降低疫情散发风险,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四要强化实验室管理。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实验室管理工作。各实验室主任要主动作为、全面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掌握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健康状况,开展危化品、用电用水等方面隐患排查,坚决做好实验室人员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各项管理工作。


原文链接:https://kjt.qinghai.gov.cn/content/show/id/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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