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时间:2022-12-09 来源: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自治区科技厅通过搭建各类园区、平台,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积极培育创新主体,积极推动科技金融,做好技术创新服务等方面推动产学研合作,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入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一是推动拉萨高新区升级国家高新区,促进昌都高新区、那曲高新区建设和发展。建成5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已开工建设,初步形成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成果转化不同类别的产业园区。二是通过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等,支持企业承担项目28个,支持经费2645万元。探索实行“揭榜挂帅”等新型项目组织形式,解决企业技术难题。2022年度在广泛征集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基础上,形成了“基于菌根技术实现藏药手参的人工繁育及仿野生种植示范”的企业技术需求“榜单”,目前该“榜单”已揭榜并进入了项目实施阶段。三是支持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在藏医药、高原特色产品、生物医药、水电工程等领域布局建设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聚集创新资源,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批准三峡集团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牵头筹建西藏自治区藏东南水电技术创新中心等4家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宁算集团与国家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合作建设“国家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西藏分中心”。四是继续培育科技型企业。完成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按照《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行动方案》相关要求,今年兑现科技型企业奖补资金2835万元,累计兑现科技型企业奖补资金达4565万元。五是企业积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2.85亿元,同比增长2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1.67亿元,同比增长76%。我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金额达9.46亿元。
我区在推动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弱,研发投入少,成果转化不足;产学研深入融合机制未完全形成;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下一步将通过搭建布局合理、创新高效、产学研融合的创新基地体系;推动形成内外互通、紧密合作、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网络;研究制定新时期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政策文件,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等方面,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依托、产学研用深入融合、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的技术创新体系。
原文链接:http://sti.xizang.gov.cn/xwzx/qnkjdt/202211/t20221124_329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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