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
时间:2022-12-24 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佚名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记者申铖)记者28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
根据公告,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原文链接:https://kxjs.tj.gov.cn/XWDT4045/KJDT555/202209/t20220930_6000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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