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江西省科技孵化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2-12-24 来源: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科技厅印发了《江西省科技孵化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赣科规字〔2022〕1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策部署,完善科技孵化体系,推进科技孵化机构孵化服务功能延伸,实施精准孵化服务,推进科技孵化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赣科规字〔2021〕7号)、《江西省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赣科规字〔2021〕8号)的要求,根据我省实际,经过广泛征集意见,最终形成了《考评办法》。
二、实施目标
全面升级科技孵化机构服务能力、培育成效科技含量,引导科技孵化器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为全省科技孵化机构发展顶层设计提供决策支撑。
三、主要内容
一是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指标体系。科技企业孵化器包含服务能力(30%)、孵化绩效(55%)、可持续发展(15%)3个一级指标和一个加分项(20分),一级指标下设21个二级指标。
二是众创空间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由集聚创新创业者情况(20%)、提供技术创新服务情况(20%)、提供创业融资服务情况(20%)、建立创业导师队伍及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和活动的情况(15%)、创业成长绩效(25%)5个一级指标和1个加分项(20分)指标构成,一级指标下设17个二级指标。
三是评价办法。评价范围,省级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众创空间。评价频次,每2年开展一次。评价方法,采用综合加权评分的方法计算基础指标得分;根据孵化器类型赋予加分项得分;二者相加得出孵化器综合评价得分组织实施,孵化器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报告和佐证资料;江西省科学技术厅要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发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
四、主要特色
一是突出原则。科技企业孵化器遵循导向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公开性原则;众创空间遵循目标导向、科学客观、动态调整等原则。
二是强调内容。评价方案差异化,依据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特征属性,差异化构建指标体系。评价内容核心化,注重服务能力、服务绩效、可持续发展等几大核心方面评价。
三是注重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让评价更为科学;合理设置加分项,让评价更为全面。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江西省科技孵化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相关解读:
解读机关:江西省科技厅
咨询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系人:尹伊
联系电话:0791-86253496
原文链接:http://kjt.jiangxi.gov.cn/art/2022/6/24/art_64263_4305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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