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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院所横向课题备案的通知

时间:2023-02-04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号)的要求,进一步鼓励高校院所开展横向课题研究,现将我省高校院所横向课题备案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备案申请的主体应为安徽省行政区划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二)高校院所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是指高校院所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承担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

  (三)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院所与课题委托方(企业)签订了合同,高校院所承担单个横向课题实际到账总金额30万元及以上且通过委托合作单位验收。

  二、备案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备案”栏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备案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归口管理单位应强化主动服务,实行“全程网办”,积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和系统推荐。

  (三)打印证书。申请备案的项目经省科技厅审核和公示通过后,申报人可在线打印备案证书。

  三、备案要求

  申请备案的单位按照要求填报备案申请书,归口管理部门严格审核推荐,对于项目备案申报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等情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咨询电话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咨询:400-675-1236;

  业务咨询:0551-62629920。

  附件: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管理操作指引.doc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386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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