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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支农促春耕”集中服务活动的通知(桂科农字〔2023〕6号)

时间:2023-02-0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村科技特派员: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在春耕生产中的支撑作用,现决定组织开展“科技支农促春耕”集中服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2月至4月。

  二、参加活动对象

  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选派的乡村科技特派员。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乡村了解当前春耕生产现状和低温阴雨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以及需要解决的科技问题,听取农民群众意见,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

  (二)针对春耕生产和低温灾害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和线上技术指导。

  (三)开展有针对性的种养技术培训或田间种养管理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乡村科技特派员积极开展现场服务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农业春播、春管和畜禽、水产养殖等方面技术指导。

  (二)各乡村科技特派员在下乡开展科技服务过程中,注意听取、收集基层各类涉农经营主体对科技服务的需求。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而且需要请求其他乡村科技特派员帮忙解决的,可通过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微信公众号)填写提交科技服务需求,由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分派相应的科技特派员提供服务。

  (三)加强脱贫村产业科技服务,请各市、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向脱贫村涉农经营主体宣传乡村科技特派员政策和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并指导他们通过云平台填写科技服务需求,实现脱贫村科技服务全覆盖。

  (四)活动期间,乡村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按照正常服务签到并填写服务记录明细,及时发布服务简报,以便我厅总结宣传。活动期间,要求每人下乡服务不少于8天次,完成任务的科技特派员将在年度考核评优中给予适当加分。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71—5851235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kjt.gxzf.gov.cn/dtxx_59340/tzgg/t157124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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