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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增材制造产业链第二批“链主”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04 来源: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地市科技局、增材制造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第二批“链主”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作为省增材制造重点产业链的责任单位,拟开展省增材制造重点产业链第二批“链主”企业申报、推荐等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属地原则。依法在陕西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行业地位。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具有较高的产业链主导地位,在增材制造产业链中具备影响力和重要性。

  3.规模实力。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规模在增材制造产业链企业中位于前列,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

  4.带动能力。具有较强的全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核心配套供应商数量和本地配套率相对突出。

  5.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业内领先或在省内同行业处于前列,主导产品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6.其他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记录。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独角兽等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为“链主”企业。

  二、申报程序

  1.企业报送。产业链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资料(见附件),并提交至省科技厅审核。

  2.审核推荐。省科技厅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筛选后,向省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推荐“链主”企业相关资料。

  3.复核审定。省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申报条件对推荐的“链主”企业进行复核后,提出“链主”企业建议名单,

  4.公示发布。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省重点产业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向社会公告“链主”企业名单。

  三、资料相关

  1.企业需提交的申报资料:

  (1)附件1-6所需资料;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及企业完税证明,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2022年财务报表等资料尚未发布的申报企业,可先提供2020和2021年度相关资料,待发布后补充提交。

  (3)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目录,质量认证、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等相关材料及目录;

  (4)企业在产业链中地位、领先性、创新性能力等情况介绍。

  (5)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2. 企业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87294225@163.com。

  四、注意事项

  1.“链主”企业申报资料必须内容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三年内不得申报“链主”企业。

  2.各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

  联系人:韩继花 029-87294225

   席 蒙 029-88440994

  附件:陕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附件1-6.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kjt.shaanxi.gov.cn/kjzx/tzgg/296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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