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3-02-0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地州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要求,科技厅组织开展了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认定工作。经各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及会议研究审定等程序,确定“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技术与产业转移中心”等27家机构为第一批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名单见附件)。
各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要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深入推进科技成果与技术要素市场的有效对接,以市场化、专业化为发展方向,不断提升服务能力;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请各主管单位自行制作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标牌(制作标准同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联系)。
希望各地州市科技局及主管单位要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确保技术转移机构健康发展。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kjt.xinjiang.gov.cn/kjt/c100264/202301/11658388b8aa4b78b072c05ba1e8d8a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8-19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九次...
- 2025-08-18李强出席2025年全国生...
- 2025-08-15浙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
- 2025-08-14佳木斯市市长王铁:紧盯重...
- 2025-08-13张兴赢会见广西电网有限公...
- 2025-08-12第三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 2025-08-11民主监督助力长江保护,皖...
- 2025-08-08宿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