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11 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科技局,各园区、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科技创新领军企业,根据《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21〕63号)规定,现将开展2023年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我省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符合我省特色产业发展方向,企业所属技术在我省同类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主营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三)上年度企业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年均增长率呈10%以上增长;
(四)申报企业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失信行为等事件。
二、认定对象及申报时限
认定对象: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重点围绕“四地”建设,筛选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盐湖化工等领域实体工业企业进行认定。
申报时限:系统申报时间截止至3月10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3月13日。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流程
拟申报企业登陆“青海省科技企业统计评价分析平台”(http: //www.tjpjfx.cn) , 进入“科技小巨人申报”模块,按要求填写《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报表》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打印《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报表》。企业将系统打印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附件材料一并装订后提交至省科技开发中心受理部门,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h7179968@163.com。省科技厅根据申报情况择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二)材料要求
1.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批复文件复印件;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6)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推荐表;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所提交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二份,左侧胶装成册并标注参与认定年份、企业名称,右侧加盖骑缝章。
3.《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查阅请登录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载(http://kjt.qinghai.gov.cn)。
四、工作要求
请各市(州)科技部门、各园区积极组织所辖范围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负责,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欺诈手段骗取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回已获奖金,依法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青海省科学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付 蓉 0971-6141115
陈 智 0971-6300529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
高亚锋 彭文博 0971-8244566
地 址:青海省西宁城东经开区金桥路36号科技创新中心15楼1519室
附件:1.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报表.doc
原文链接:https://kjt.qinghai.gov.cn/content/show/id/9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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