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18 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1年以前(含2021年)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均需参加年检。
二、年检程序
(一)申报审核
各单位按照要求准备年检材料并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核。
(二)限期整改
对未通过材料审核的单位,省科技厅下发整改通知,列明整改内容和时限。整改单位整改完成后报省科技厅进行审查或复检。
(三)公布结果
根据材料审核、整改、审查复检等情况,省科技厅研究确定年检结果并公布。对年检合格的单位,将在相应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副本中加盖年检标识。未通过年检和未参加年检的单位,将吊销其许可证。
三、报送材料
(一)材料清单
1.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副本原件;
2.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年检申请表(见附件1-2);
3.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单位)、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4.实验动物质量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5.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年检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仅提供xls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thanjun@shandong.cn)。
(二)材料要求
材料1许可证副本原件(不装订),材料2-4(纸质,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材料5(仅报送电子版)。同一单位有多份许可证时,材料按许可证编号分别装订。
(三)时间要求
请于2月25日前将年检相关材料寄送至山东省实验动物中心。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山东省实验动物中心 邮编:250118
联系人:山东省实验动物中心 王可洲 郭中坤
电话:0531-59567506 15066151961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处 韩珺
电话:0531-51751103
附件:
1.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年检申请表
2.山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年检申请表
3.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信息统计表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3/2/17/art_13360_10304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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