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声明
时间:2023-02-18 来源:云南省科技厅 作者:佚名
近日,企业反映有中介机构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以“科技厅授权或指定”“州(市)、县(区)科技部门委派”等名义,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申报代理代办业务。现就以上情况特声明如下:
一、省科技厅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申报的代理代办机构。对于打着省科技厅名义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申报代理代办的机构,省科技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全省各州(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在开展走访服务工作期间,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管理。
三、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勿轻信任何机构给出的“省科技厅指定服务机构”“和科技厅负责高企认定的人员很熟”“确保通过高企评审”等虚假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如发现以“科技部门授权或指定”等名义从事高企培育认定申报业务的,请及时联系省科技厅,联系电话:0871-63160665。
特别声明。
云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23年2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kjt.yn.gov.cn/html/2023/tongzhigonggao_0216/6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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