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两优”专项行动清理事项办事指南和实施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3-02-1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体质增效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22〕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科技厅“两优”专项行动清理事项办事指南和实施标准情况公布如下。
一、下放外部事项办事指南和实施标准情况
“驻呼区直单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权直接下放至呼和浩特市科技局承办,办事指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专网专办。
二、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办事指南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事项在减环节上精简了初评次数,由原来的两轮改为一轮,提名阶段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办理事项实现全程信息化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20个工作日;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在减材料方面将原来的申报所需10项材料减为6项,在减时限方面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减为14个工作日。以上办理事项均已完成相关流程的修改和优化工作,按照精简后的要求进行办理。
三、下放内部权力事项办事指南
将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权限下放,由盟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后,在自治区科技管理平台进行备案,实现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事项全程网办。
四、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清单
科技创新领域数据共享,通过建立1+1协同机制,定期进行科技数据共享;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变为备案,将认定制变为备案制,减少了专家评审、科技厅发布认定通知环节;厅(盟)市会商,将原来的7个环节数量减为2个环节,将办理时限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缩减为3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晓颖,联系电话:6328712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302/t20230216_2257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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