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第四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公示
时间:2021-03-19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现对绍兴市、金华市、杭州市拱墅区、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市鄞州区、温州市鹿城区、海宁市、嵊州市、东阳市、武义县、衢州市柯城区、衢州市衢江区、江山市、舟山市定海区、台州市黄岩区、玉环市、龙泉市、青田县等18个拟命名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0年7月19日-2020年7月28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办公室接受反映上述18个市县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与来电。
举报电话:(0571)28869056、28806119;传真:(0571)28869015;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12。
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办公室
2020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zj.gov.cn/art/2020/7/19/art_1201345_51316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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