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成果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5 来源: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的承担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提交相关科技报告,并将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汇交到科技成果信息系统”。《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科技项目实施情况以及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服务”“鼓励非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的承担者提交科技报告,将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汇交到科技成果信息系统”。为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工作部署,收集梳理我省现有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提高科技成果供需匹配度,促进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现由省科技厅会同省科协组织开展全省科技成果普查工作,面向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相关企业征集科技成果,同步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2018年1月1日以后形成的科技成果或此前形成至今仍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成果形式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等。
二、普查对象
省内20所省属本科院校,71家科研院所(含改制院所),27家市场化方式运营的新型研发机构,500家各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
三、普查方式
由普查小组采取实地调研与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与各单位对接,并做好填报服务工作,所有科技成果信息和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均由普查小组统一收集。
四、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提前熟悉附件信息(勿调整附件格式),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找准所属科技成果对应的行业领域和学科名称,认真梳理本单位科技成果信息和技术需求(仅限企业),按照普查小组的要求及时填报。请各市(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科协在开展科技成果普查工作中予以协助配合。
五、联系方式
1.高等院校普查小组。联系人:张万军,联系电话:0851-85842207、15761636206,电子邮箱:522403074@qq.com。
2.研究开发机构普查小组。联系人:杨淇蘥,联系电话:0851-86824872、13809467245,电子邮箱:1062270837@qq.com。
3.企业普查小组。联系人:周桓,联系电话:0851-85819001、18985480918,电子邮箱:1395278803@qq.com。
4.毕节市普查小组。联系人:罗爽,联系电话:0851-87992953、18286124944,电子邮箱:289244965@qq.com。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kjt.guizhou.gov.cn/xwzx/tzgg_73876/202303/t20230316_78543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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