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01 来源: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科技局,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函资〔2023〕20号)的要求,现将我省开展2022年度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以下简称“创投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组织及工作要求
1.调查工作由省科技厅负责总体组织,各市(州)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科技局具体实施,组织辖区所属相关单位填报。
2.请各各市(州)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科技局明确责任部门,安排相对固定的调查人员,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按要求对本区域创投机构数量、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加强联系沟通和工作引导,督促所属区域创投机构做好统计填报工作。
3.请各创投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如实填报统计数据及资料,按时完成调查统计工作。
二、调查统计对象
省内2022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主要从事创业风险投资业务的投资机构和投资管理(顾问)企业(机构)。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上报调查员信息。各市(州)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科技局填报《调查负责人及调查员回执单》(附件1),于2023年3月29日16时前报送至邮箱chenxingbo360@163.com。
2.上报创投机构名单。各市州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科技局核实本区域已建用户(已系统注册)的创投机构(附件2),通知其填报统计数据;对新增的创投机构信息汇总,填报《新增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附件3);对减少的创投机构信息汇总,填报《待移除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附件4)。各单位于2023年4月3日前报送至邮箱chenxingbo360@163.com,各新增和待移除投资机构名单经汇总审核后统一注册或报科技部注销。
3.填报统计调查数据。注册的创投机构登录“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信息系统”(https://ivcc.casted.org.cn)进行填报,调查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5,于2023年4月25日前完成填报。各新增投资机构待统一注册完成后,由省科技将账号和密码反馈至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各地调查员通知各机构具体填报。
4.审核。省科学技术厅对各创投机构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初审。
四、综合业务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 陈兴波
联系电话:0431-88979697
电子邮箱:chenxingbo360@163.com
附件: 1.调查负责人及调查员回执单
2.已建用户创投机构名单
3.新增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
4.移除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
5.调查系统操作指南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kjt.jl.gov.cn/xwzx/tztg/202303/t20230328_8685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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