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化工调查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举办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3-04-0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五市科技局,宁东基地和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努力实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翻番”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宁政办规发〔2020〕25号)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我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辅导企业全面准确掌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及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注意事项,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安排

  为方便企业就近参加培训会,本年度培训工作分片进行组织,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6日   上午09:00-12:00   银川市

           下午14:30-17:30   银川经开区

  4月7日   上午09:00-12:00   石嘴山市

  4月11日  上午09:00-12:00   吴忠市

  4月12日  上午09:00-12:00   中卫市

  4月13日  上午09:00-12:00   固原市

  二、培训对象

  (一)2023年计划申报(含有效期满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二)经过1-2年培育能够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重点培育企业;

  (三)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业务负责人;

  (四)各市、县(区)和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解读;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流程;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编制要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财务审计要点;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税收问题;

  (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和更名;

  (七)企业咨询答疑、诊断和辅导。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由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负责培训师资、培训课件等具体工作,各市(基地、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参加培训的企业、中介机构和科技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并协调安排培训场地、培训设施等。

  (二)请各市(基地、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时通知企业、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到辖区指定地点参会。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遵守培训纪律,做好培训笔记,并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咨询。

  (四)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人

  李洪娟    0951-5032792/18295376388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kjt.nx.gov.cn/kjdt/tzgg/202303/t20230330_401548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环保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化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化工调查网 huagong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2780号-88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