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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驻包头市无线电管理处组织召开加强和规范移动通信干扰器使用管理座谈会

时间:2023-05-0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为了规范移动通信干扰器使用管理,确保公众移动通信网正常畅通,4月19日上午,工信厅驻包头市无线电管理处组织召开加强和规范移动通信干扰器使用管理座谈会。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教育考试中心、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联通包头分公司、中国移动包头分公司、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三大电信运营商就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受干扰情况和造成的社会影响分别做了汇报。教育部门、人事考试部门分别就本系统、本单位移动通信干扰器设置使用情况进行了介绍。包头市无线电管理处就移动通信干扰器设置使用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说明。会上,与会各方通过相互沟通交流就加强和规范移动通信干扰器使用管理达成共识。

  会议明确:除国家、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重要考试外,各学校自行组织的其他考试均不得擅自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

  会议要求:一是教育考试、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应加强移动通信干扰器的使用管理,建立移动通信干扰器使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管理,不得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开启使用,严禁超范围、超时间、超标准违规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设备使用时必须安排专人值守,使用完毕必须及时关机。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二是在使用干扰器前,各部门应事先做好公告工作,并通报无线电管理处。三是对滥用或者擅自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的单位,无线电管理机构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信厅驻包头市无线电管理处要求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满足防范利用手机等通信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同时要保护合法台站不受干扰,共同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原文链接:http://gxt.nmg.gov.cn/gxdt_new/zzq/202304/t20230423_2300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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