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吉林赛区暨2023“长春新区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3-05-07 来源: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科技局,长春新区科技局,各高新区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和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和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2023年我省将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吉林赛区暨2023“长春新区杯”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办赛理念,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大力推动国家高新区产业协同创新和区域协调发展,纵深推进科技创新创业,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
二、赛事安排
大赛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主办,长春新区管委会、长春市科技局、北科建集团承办,长春北湖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科技创新研究院、吉林省创新创业科技服务促进会、吉林省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吉林省创孵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联众新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等单位协办,大赛实施方案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大赛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进行比赛。
(二)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6月16日和6月23日。
(三)大赛采用公开透明、逐级遴选的评选方式产生获奖企业,初赛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进行,复赛和决赛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采用现场答辩或网络视频评审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是由科技部主办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全国性赛事,水平高、规模大、影响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认真组织企业参加大赛,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参赛企业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注意事项
1.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须先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报名获得参赛资格。
2.入围决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过任意年份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初创企业组不作此项要求。
3.获得决赛资格的企业(含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另行通知后到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补报(http://www.jlkjxm.com/),补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没有获奖的企业不用补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长春北湖科技园联系人及电话:
徐斌斌 0431-89368929,18504315135
王子峰 0431-89368927 18686484386
E-mail:18264921@qq.com
吉林省科技厅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 刘爽 0431-88910207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吉林赛区暨2023“长春新区杯”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kjt.jl.gov.cn/xwzx/tztg/202304/t20230423_8697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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