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5-07 来源: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8号),已正式启动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合作类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包括“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两类。
(一)“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本批次重点专项设立12个指南方向,支持与16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主要包括:
1.中国和新西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2.中国和美国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3.中国和日本理化学研究所(RIKEN)联合资助项目;
4.中国和埃及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5.中国和以色列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6.中国和阿拉伯国家联合实验室项目;
7.中国和非洲国家联合实验室项目;
8.中国和英国政府间流行病预防与抗微生物耐药性“大健康”旗舰挑战计划项目;
9.中国和马耳他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10.中国和欧洲国家联合实验室合作项目;
11.中国和意大利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12.中国—东盟联合研究项目。
项目不下设课题,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具体支持领域方向及要求见附件。
(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本批次重点专项设立1个指南方向,为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研发项目。项目不下设课题,每个项目执行期为2年,具体支持领域方向及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网上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8:00至2023年6月5日16:00;“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网上受理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8:00至2023年6月30日16:00点,请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提交至省科技厅(推荐部门),逾期未提交将不予审核推荐。
2.组织推荐。省科技厅按照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并分别在2023年6月12日16:00前和2023年7月17日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推荐至科技部。
联系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潘洁,0851-85553961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2023年4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kjt.guizhou.gov.cn/xwzx/tzgg_73876/202304/t20230425_79304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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