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化工调查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级科技发展专项经费审计会计事务所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3 来源: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厅省级科技发展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厅决定开展省级科技发展专项经费审计会计事务所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本省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国家有关资质等级;

  2. 从事审计工作人员执业年限不少于三年;

  3. 机构负责人或主要业务人员具有科技经费审计经历;

  4. 参加评估的事务所及本所注册会计师应具有良好的业绩和执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5. 参加评估的事务所可以开展陕西省内除本地市以外的项目审计工作(在申请书中要明确);

  6. 通过上年度年检;

  7. 其他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

  二、评估程序

  1.参评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3.根据评估结果拟定受托机构名单;

  4.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公示;

  5.确定受托机构名单。

  三、提交材料

  1.陕西省省级科技发展专项经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4.能证明隶属本机构的执业人员名单(注册会计师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版发至邮箱:1115068512@qq.com);

  5.本机构注册会计师的名单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6.本机构近三年的审计业务收入状况(不含工程造价等非审计业务收入)及单位财务报表;

  7. 本机构近三年科技经费审计情况;

  8. 内部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

  9.承诺书(见附件2)。

   请有意参评的机构认真准备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2023年5月19日前报至省科技厅资管处D712室。

  附件:附件1,2.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kjt.shaanxi.gov.cn/kjzx/tzgg/30688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环保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化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化工调查网 huagong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2780号-88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