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井冈山大学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时间:2023-05-20 来源: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井冈山大学: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你单位申请材料及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查和现场验收。经研究,决定向你单位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具体行政许可事项内容如下:
许可证号:SYXK(赣)2023-0009
单位名称:井冈山大学
法定代表人:罗旭彪
设施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23号A栋一层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IVC)(SPF大鼠、SPF小鼠,34㎡),普通环境(实验兔、豚鼠,31㎡)
有效期:2023年5月19日至2028年5月18日
上述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仅适用于一般实验动物设施,如需要申请放射性、感染性(含病原微生物)、化学毒性及其它特殊实验动物设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另行申报。
请按照相关管理要求,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日常管理和人员培训,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实验动物使用管理规范安全、动物实验科学准确。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kjt.jiangxi.gov.cn/art/2023/5/19/art_27029_4465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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