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请报送科研诚信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3-06-03 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完善科研诚信信息数据库建设,推进科研诚信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做好科研诚信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本地区本单位2021年以来科研诚信建设管理信息、开展科学技术活动中发生的科研失信行为或违规违纪行为信息、获得荣誉奖励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登录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点击首页的“科技监管”,进入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后,按照要求进行填报。高校院所选择“法人登录”进入系统,科技局选择“管理登录”进入系统。
登录成功后,各单位点击“诚信数据”“数据归集”,进入信息归集。可在对应科研诚信主体界面的搜索栏中搜索待归集的科研诚信主体姓名(名称),或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如搜索结果中已存在该主体信息,点击“填报”进入具体信息填写;如搜索结果为空,点击搜索栏右侧“新增”创建新的科研诚信主体信息,待补充完善基础信息后进行填报。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等关于科研诚信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如实报送,相关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各报送单位科研诚信评价依据之一。填报信息时要求提供附件材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请于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和提交。
联系人:翁献珍;联系电话:0571-87056386、81051494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23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23年5月23日印发 |
原文链接:http://kjt.zj.gov.cn/art/2023/5/25/art_1229225203_5116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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