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10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时间:2023-06-03 来源: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
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等相关规定,根据资料核实和现场核查结果,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起取消贵州雷斯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追缴因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的补助资金,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23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kjt.guizhou.gov.cn/xwzx/tzgg_73876/202305/t20230522_79847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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