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新闻:“三项改革”政策解读① |许可“先使用后付费”
时间:2023-06-10 来源: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2023年6月8日《群众新闻》
2022年3月以来,陕西在75家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典型经验做法获得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为进一步推动“三项改革”做实见效,形成“小切口大突破”的放大效应,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12月印发了《陕西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十条措施》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省科技厅围绕《十条措施》进行了逐条解读,帮助各试点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进一步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专业科创团队。资料照片
许可“先使用后付费”
政策规定
纳入试点的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已实施单列管理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许可双方可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支付具体时间由双方商定,或由被许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产品或提供服务产生收入之后支付。
政策解读
1. 单列管理的科技成果是指将职务科技成果从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退出进行单列管理,消除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
2.“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是指中小微企业在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时,由于资金短缺、成果转化前景不明等原因,可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采取先使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再依据转化成效采取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的模式,进而降低企业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风险。
3.涉及的拟转化科技成果是已授权且有效的专利技术,政府将积极搭建信息平台发布成果信息。
政策亮点
1.降低了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成本和风险。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过程,具有长期性、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的特点,对吸纳方的企业来说更是一个试错过程,其中投入的人力、成本等多种资源与产业化结果不是简单的正向关系,投入产出的滞后性导致企业技术创新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过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成果许可模式让很多企业难以一下准确判断专利的价值。“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让企业可以选择先把专利用起来,在实践中用市场验证专利价值,解决了企业“不敢(愿)用”的问题。同时,支持担保服务,在帮助中小微企业承担一定的创新成果产业化风险的同时,对高校院所的权益进行充分的保护,消除高校院所担心无法拿回成本的顾虑。
2.形成了市场化评价科技成果价值的新机制。在评价科技成果价值的过程中,供给方和吸纳方往往存在分歧。供给方高校院所强调成果的研发成本和门槛费,企业则担心成果商业价值不高,做了亏本买卖,双方很难达成共识。“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让双方能够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良性关系,用市场这只“无形之手”来为成果定价。
3.提高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政府搭建专利信息发布平台,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在线发布成果,也为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等高效获取专利信息提供了便利,有利于推动技术交易大规模、高效率开展,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原文链接:https://kjt.shaanxi.gov.cn/kjzx/mtjj/308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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