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2023年第4统计督察组进驻省经信厅开展统计督察
时间:2023-06-18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依照《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授权和批准,浙江省统计局2023年第4督察组日前进驻省经信厅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6月13日与省经信厅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王美福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统计督察事宜,并提出工作要求。省经信厅党组书记、厅长柯吉欣参加对接沟通并讲话。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省经信厅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王美福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彰显了党中央防治统计造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指明了方向原则,提供了科学遵循。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一向立场鲜明、态度坚决。今年以来,易炼红书记、王浩省长、徐文光常务副省长就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的重要行动。
柯吉欣介绍了省经信厅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基本情况。近年来,省经信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动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要求落实落地。同时,坚持将统计数据真实作为一条必须坚守的红线,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化统计制度改革,创新统计方式方法,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经济和信息化统计工作体系,有效服务了全省经济和信息化事业发展。柯吉欣表示,省经信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统计督察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意识主动接受督察。二是积极支持配合,以有效的服务保障配合督察工作。三是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四是突出提质增效,以统计督察为契机推动整体提升。
据悉,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执行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浙江省统计局2023年第4统计督察组将对省经信厅开展为期7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571-87053279;举报电子邮箱:zfjdj.tjj@zj.gov.cn。受理举报期限:2023年6月13日—6月19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7:30。
原文链接:https://jxt.zj.gov.cn/art/2023/6/13/art_1659217_58930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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