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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新闻:“三项改革”政策解读⑩|完善尽职免责机制

时间:2023-06-18 来源: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2023年6月16日 《群众新闻》

  2022年3月以来,陕西在75家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典型经验做法获得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为进一步推动“三项改革”做实见效,形成“小切口大突破”的放大效应,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12月印发了《陕西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十条措施》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省科技厅围绕《十条措施》进行了逐条解读,帮助各试点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进一步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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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尽职免责机制

  政策规定

  遵循科技成果转化客观规律,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行审慎包容监管,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采取“一事一议”,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负责人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免于追究其在实施“三项改革”中的相关决策责任。

  政策解读

  1.“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是指相关负责人在实施“三项改革”、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履行了民主决策、信息公示、合理注意和监督管理等义务。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应当明确免责情形及问责要求,厘清尽职免责工作标准和流程,确定尽职评议、责任认定、监督指导等环节。

  2.高校院所在制定转化科技成果相关制度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在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本单位科技人员的意见,并在本单位公开相关制度。

  3.“检查结果跨部门互认”是指各部门在审计、监督、检查中依据法律、法规和高校院所依法依规建立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制度等参考依据作出的检查结果,在各部门直接互通互认。

  政策亮点

  1.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到各类成果转化文件均提出要建立尽职免责机制,但是对于相关行为如何界定、相关程序如何执行却缺乏标准和细则,导致在实际执行中缺乏一致性和可操作性,各单位仍存在担心后续检查“秋后算账”、追责问责等顾虑。本条措施通过推进完善相关政策执行机制,构建可细化、可操作、有落实的尽职免责政策,进一步调动创新主体积极性,免除高校院所负责人的后顾之忧。

  2.明确高校院所领导人员可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在企业兼职、获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高校院所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方式参股科技型企业,给单位和科技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能够放心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同时要求领导干部获取奖励、股权激励等情况应当公开透明,履行公示、报告等义务。

  


原文链接:https://kjt.shaanxi.gov.cn/kjzx/mtjj/309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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