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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3-07-09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四川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川府发〔2017〕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推进四川省科技项目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规范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活动中的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制订了《四川省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川科政〔2023〕4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二、主要内容

  《工作规程》共有六部分。

  一是总则。明确了专家库的主管部门为科技厅,专家库范围包含参与我省科技奖励评审、科技项目评审、验收、绩效评价等科技活动的专家,并遵循“择优遴选、科学分级、动态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

  二是专家库建设。明确了专家库专家遴选的范围、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专家库分级动态管理,明确了专家出库情形及流程。

  三是专家库的使用管理。明确专家库的适用范围、专家的选取及回避原则、科研诚信要求等。

  四是专家权利和义务。对专家参与评审活动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做了明确规定。

  五是监督管理。对专家库的使用单位在使用专家库的过程中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专家库系统维护管理做了明确规范。

  六是附则。

  

  附件:


原文链接:http://kjt.sc.gov.cn/kjt/zcjd/2023/6/21/1ecf0cca67d34f7c81c0ca521429fd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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