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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3-07-09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一、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和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我省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科技厅对《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办法(试行)》(川科规〔2021〕12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七章四十条。

  一是总则部分。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的设立依据、定义内涵、地位作用、建设原则及管理部门职责。

  二是基本条件部分。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的注册形式、基本条件、党建要求、运行要求和省级及市、县(市、区)新型研发机构条件要求等内容。

  三是建设方式部分。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共建、培育新建、整合组建、重点打造的多层级建设方式。

  四是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部分。明确了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条件、备案程序和资格管理等内容。

  五是管理服务部分。明确了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报告制度、绩效评估制度、诚信监督管理制度等内容。

  六是支持政策部分。明确了科技计划支持、融资支持、人才支持、国际合作支持等多项支持政策内容。

  七是附则部分。明确了解释单位、施行时间等内容。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在建设方式方面,在原办法基础上增加引进共建、培育新建、整合组建、重点打造等建设方式。

  二是在支持政策方面,提出新型研发机构参照科研院所管理,更加注重在成果转化权益、人才、科技奖励等方面的支持。

  三是在条件要求方面,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地方新型研发机构分别提出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等备案条件要求。

  

  附件:


原文链接:http://kjt.sc.gov.cn/kjt/zcjd/2023/5/25/e760710d9e5a4c758eaa12b7330c09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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