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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新领域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通知

时间:2023-07-23 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厅系统科技计划工作安排,拟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高新领域第四批申报科技项目开展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9:00至12:00

   二、会议地点:

   青海省孵化器公司会议室(胜利路5号,五岔路口财校斜对面)

  三、答辩安排:

  详见附件。

   四、具体要求:

   1.参加立项评审的申请单位需由项目第一负责人到场答辩,如负责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答辩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书面委托项目第二负责人代为答辩。在参加评审时,项目管理处室需查验答辩人身份证件。如项目申报书中前两名人员无法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本次论证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请项目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每个申请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以PPT形式进行答辩并严格控制时间,其中汇报时间为20分钟,专家质疑20分钟。重点汇报内容:项目实施条件、项目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技术方案、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所需资金预算与筹措方案以及上年度R&D投入情况、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等。

  3.请务必携带通过网上审核的带水印的申报书15份,项目答辩时项目申请单位答辩内容必须以通过网上审核的带水印的申报书为准,不得在进行答辩时额外提交任何相关材料。

  4.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5.请汇报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半小时到场。

  6.如遇特殊情况答辩延后,时间另行通知。

  7.评审会议将邀请厅规划、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指导。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联系人:王士强、马俊雄

  联系方式:0971-8244566kjtgxc@qhkjt.net

  

   附件:申报项目答辩排序表.doc


原文链接:https://kjt.qinghai.gov.cn/content/show/id/9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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