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名单发布
时间:2023-08-06 来源:经济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日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正式发布《关于公布四川省第三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备受关注的第三批10个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名单正式公布,分别是:成都青羊区、成都新津区、绵阳游仙区、绵阳科技城新区、遂宁射洪市、内江市、宜宾筠连县、眉山青神县、甘孜道孚县、凉山西昌市。
记者了解到,第三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突出信息技术助推新型城镇化创新发展重点,经自主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从而最终遴选确定10个主体为四川省第三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
经济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与信息化处负责人介绍,此次主要从数字孪生技术提升城市韧性、聚焦重点难点创新管理模式、便利民生服务促进智慧升级、强化数字技术引领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和加强区域协同助推融合发展5个方向来开展试点,着重解决城市在不同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具体问题。
《通知》要求,下一步,各试点城市要按照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决策部署和省委基治委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化牵引作用,加快开展试点建设,推动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打造应用新场景,培育产业新增长点。各参建企业(单位)要围绕试点建设内容,聚焦痛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市场优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法路径和产品服务,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至此,自2020年出台《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来,四川已分批次打造30个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申报、遴选、管理等工作,去年10月,经济和信息化厅还发布了《四川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每年遴选一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
根据《管理办法》,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的城市2年内完成试点示范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对试点示范未通过验收的城市,则责令限期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试点示范建设目标,应取消试点示范称号并予以通报。
记者从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下一步,将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已评选的30个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开展阶段性评估,尽快形成信息技术助推新型城镇化创新发展的相关经验,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s://jxt.sc.gov.cn/scjxt/gzdt/2023/7/31/f4d518ef143040a9ba5d50cc9020813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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