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社字〔2023〕53号)
时间:2023-08-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1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见附件)。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申报具体要求
申报指南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面向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和突破关键技术进行设计。项目统一按指南二级标题(如1.1)的指南方向整体申报(见附件),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一般项目下设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4个。由于该专项为部市联动项目,申报项目中至少有1个课题由深圳市有关单位作为课题牵头单位。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16:00;我厅审核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16:00。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76
(二)推荐单位咨询电话
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何嘉
联系电话:0771—2618782
电子邮箱:gxkjtsfc@kjt.gxzf.gov.cn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kjt.gxzf.gov.cn/dtxx_59340/tzgg/t169004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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