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补充说明的通知
时间:2023-08-27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在2024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过程中,针对各单位咨询较多的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1.已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含国家杰青等)或已入选国家级团队(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逆向申请主持同类别项目。
补充说明:此处国家级人才计划指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同层次人才项目。
2.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每个高校和院所不超过6项,每个企业申报不超过2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补充说明: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每个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不超过6项,每个企业申报不超过2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kjt.sc.gov.cn/kjt/gstz/2023/8/22/7e76612db06a4bffbcea1e85478dddb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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