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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9 来源: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作者:佚名

省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省安委办近期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20〕3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入夏以来,全国电力行业事故多发频发,电力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绝不可盲目乐观、松懈麻痹。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落实20条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电力事故发生。
    二、加强迎峰度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夏季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电网企业要滚动开展负荷预测和电力电量平衡分析,加强调度运行管理, 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强化重要输电通道和枢纽变电站巡视维护;加强供用电安全检查,做好停电安排和消缺管理,确保居民和重要用户安全可靠供电。发电企业要做好高温高负荷情况下发电机组运行维护,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稳发满供。针对高温天气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爆燃等风险增加,加强对氨区、氢站、燃油罐区等重点部位日常隐患排查, 强化生产现场用油、用气管理,确保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坚决防范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现场作业,严格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特别要做好外包队伍、劳务派遣人员安全培训和现场监督,严禁以包代管。高度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有限空间和高空、起重、交叉作业等造成的不利影响,严防高处坠落、坍塌、倾覆等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各电力企业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获取预警信息。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电力事故、电力安全事件,要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
91附件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0-8/20208101637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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